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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复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3-08-15 19:48:33 |   发布者: 新闻动态

  按照《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复工工作的通知》(六建质函〔号)要求,为严防我县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返工期间疫情流入、复工期间疫情扩散,针对我县建筑施工领域用工外来人口地域性广、人员密集度高、人员流动性快等特点

  疫情防控期间,未报建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由所在乡镇政府属地管理,已报建的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复工实行复工报备制度,由县住建局牵头管理报备程序。拟复工项目由建筑设计企业牵头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具体防控方案,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保障到位的条件下,向县住建局进行复工报备,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工。按照分类、分批、有序、安全的总要求,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等)2月24日后优先复工。一般民生工程(安置房等建设工程),普通工业项目和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3月2日后有序复工。将根据县疫情和防控要求,复工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一)疫情防控机制到位。建筑设计企业应牵头制定复工及疫情防控方案,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方案应包括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

  (二)从业人员排查到位。建筑施工工地复工前应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排查登记,项目排查信息及核查结果作为是否准予复工的重要前置条件之一。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复工人员名单,对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的人员,及时做好劝阻工作,暂不返岗。

  (三)防控物资配备到位。根据在建工程规模和从业人员数量,在满足防控需求条件下,购置配备不少于一周的消毒液和喷洒器具、口罩及红外体温探测仪等疫情防控物资,应有采购物品目录清单等凭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住宿安排要有相对独立空间。

  (四)现场内部管理到位。对建筑施工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对进、出工地实行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建立体温检测、日常消毒、防护培训、分散就餐、信息报送等制度。应在工地进出口设立体温检测点,所有人员进入工地一定要进行体温检测。若体温异常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及时送至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工地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地方应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全覆盖消毒。施工现场作业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等物品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严禁聚集性活动,暂停会议、集中培训、聚餐等群体性活动,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

  (五)安全措施保障到位。建筑设计企业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复工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验收。要突出重点工作,主要对深基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稳定性、高支模、沟管槽开挖保护措施、施工电梯、施工用电等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消除隐患,确保措施保障到位。

  (六)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各建筑工地复工前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卫生防疫教育,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帮助务工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相信科学。针对节后外来务工人员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真实的情况,有明确的目的性的开展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按工种和施工特点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确保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到位。

  县住建局将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各建筑工地复工情况检查抽查复查,严格做到“疫情风险不可控不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不复工、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工”。重点监督检查从业人员体温监测、公共场所日常消毒、人员隔离等防控措施及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对不能满足复工条件、未经报备擅自复工的,以及由于失防失控造成疫情扩散和安全事故的,责令停工并从严追究责任。

  成员:桑卫勇、桑玉霞、王文利、陆玉国、王磊、王健、付学兵、付学体、胡胜、杜欢、周鹏、王路路、丁天佑、窦龙、张磊、吕枭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建管股,质量安全股副股长丁天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线。

  8号)》和《六安市工业公司和建设项目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导则(试行)》做好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拟复工企业一定做到“六个到位”

  建设单位应牵头制定复工及疫情防控方案,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方案应包括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防疫人员配备、防疫物资保障、人员防疫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二)从业人员排查到位。建筑施工工地复工前应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排查登记,项目排查信息及核查结果作为是否准予复工的重要前置条件之一。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复工人员,对来自或去过重点疫区、接触过确诊或疑似病例的人员,及时做好劝阻工作,暂不返岗。用工情况建档成册,明确人员流向,对进场人员实行“五个一律”原则管理:1.对工地驻守人员和进入工地的人员和车辆一律排查登记;2.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3.发现新冠病毒肺炎疑似病例,工地一律停工,并及时报告属地建设和卫生防疫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隔离治疗措施,妥善处置;4.对具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人员,以及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者,一律予以着重关注,确保传染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5.对特殊情况出差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实行报批和严格管控,最好能够降低人员流动。(三)防控物资配备到位。根据在建工程规模和从业人员数量,在满足防控需求条件下,购置配备不少于一周的消毒液和喷洒器具、口罩及红外体温探测仪等疫情防控物资,应有采购物品目录清单等凭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住宿安排要有相对独立空间。(四)现场内部管理到位。对建筑施工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对进、出工地实行实名制考勤、登记和核查。建立体温检测、日常消毒、防护培训、分散就餐、信息报送等制度。应在工地进出口设立体温检测点,所有人员进入工地一定要进行体温检测。若体温异常时,应采取保护措施及时送至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工地食堂、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地方应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全覆盖消毒。施工现场作业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等物品收集容器,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严禁聚集性活动,暂停会议、集中培训、聚餐等群体性活动,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五)安全措施保障到位。建筑设计企业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复工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验收。要突出重点工作,主要对深基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稳定性、高支模、沟管槽开挖保护措施、施工电梯、施工用电等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消除隐患,确保措施保障到位。(六)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各建筑工地复工前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卫生防疫教育,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帮助务工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相信科学。针对节后外来务工人员大量进入施工现场的真实的情况,有明确的目的性的开展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按工种和施工特点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确保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到位。

  4)、《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员工信息登记表》(附件5)、《建筑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附件6)并提前三日向县住建局提出复工申请,县住建局建筑施工项目复产复工指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照《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现场审查表》(附件3)对申请复工公司进行审核报备。

  .企业制定复产复工及疫情防控方案情况(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严格按要求做好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情况;

  .对机械设备、临时用电、外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检查情况。

  本项目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已落实到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完毕,已具备复工条件,现提交备案。

  I级响应背景下的复产复工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实现稳增长目标,特制定本导则。

  。全市各企业和建设项目承建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确保安全、规范、有序复产复工。

  。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方案,明确防控措施,落实责任制度,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并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实现车间(科室)、班组和个人分工责任全覆盖。

  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每天对职工进行体温测量两次,并造册登记。有班车的企业应制定班车乘坐、发车安排等制度。

  各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处置。对出现类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职工,要主动及时报告并积极努力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按规程做好应对处置,严格使用医院专用车辆运送病员。凡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的新趋势和当地政府决定,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以及有关人员隔离观察措施。

  。各单位理应当明确一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作为防控工作专职联系人,负责传达落实政府部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并按要求向属地政府和企业疫情防控小组报送生产经营及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各单位提前掌握返岗人员信息,了解其返岗时间和交通方式,建立企业员工专门档案,内容有员工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病人、重点人员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以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务必做到“一人一档”。

  。要优先安排本地或疫情轻微地区的职工复工。对近两周有重点疫区旅行史、居住史或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的已返岗职工,由企业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自有住房的应居家隔离,有集体宿舍的应由单位安排临时单间宿舍隔离,观察期限14天,每天2次汇报体温和其他身体健康情况。怀孕妇女、有慢性基础疾病,以及超龄(60周岁及以上)的员工原则上不安排返岗。对现居住在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必须提前通知其不得返岗,等候通知。

  。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对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异常返岗的,企业不可以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对因疫情防控没能休假的单位员工,安排好轮换、补休,按照有关政策落实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

  各单位复工复产后,必须做到封闭管理,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禁止进厂。外来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工作、休息和就餐。

  。各单位应积极筹备口罩、75%酒精(脱脂棉)、84消毒液、消毒洗手液、橡胶手套、肥皂、温度计、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保障疫情防控必需。

  。各单位如有集体宿舍须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区。隔离区应选择远离人群密集区、相对独立并与周围建筑有一定的距离、处于周围建筑常年风向的下风向。

  。开展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车间、食堂、职工宿舍、建筑施工工地、公厕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

  。各单位应在控制室、办公室、食堂、卫生间等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70%~75%的酒精搓手液或免洗手消毒液。班车、公务用车、接待室、办公室、电梯、桌椅、工作台、地面等交通工具、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定期消毒,每日2次。严禁使用白电油、天那水等易燃液体擦拭机器、设备及地面油污。清洗化粪池、污水池、罐体时,需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消毒操作,严防消防和安全事故。

  。加强职工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清洗空调;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强对复工复产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复工。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高危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做全面检修,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合理的安排员工返程,提倡自驾返岗。有条件的可以包车接送住址相对集中职工上下班,企业要落实上车量体温、佩戴口罩、错位乘坐等措施,避免人员密集。

  。停止职工非必要的出差,尽量采取远程视频会议、企业邮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减少大型聚集性的室内活动,以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暂停员工大会、集中培训等人员集聚活动。

  。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做好个人卫生,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身体抵抗力,提高职工对新冠病毒肺炎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各单位应为职工配备防护口罩,指导职工正确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职工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企业和项目现场。做好口罩的定期更换,妥善处理使用后口罩。

  。严禁员工集体用餐,落实盒饭分散就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送餐到各班组等方式防止相关人员聚集。应注意食物安全与卫生,并加强对餐具消毒及管理。落实食堂的安全卫生措施,禁止采购未经宰杀未经检疫的活禽活鱼肉品,禁止提供生菜。食堂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作业中必须统一佩戴手套、防护口罩。食品留样依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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